南昌大学研究生院(通知)
关于对“十一五”示范性硕士点进行验收并
遴选“十二五”示范性硕士点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对“十一五”示范性硕士点进行验收并遴选“十二五”示范性硕士点的通知》(赣教研字[2011]7号)文件精神,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决定遴选“十二五”示范性硕士点,同时对“十一五”示范性硕士点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十一五”示范性硕士点验收工作
(一)验收方法和程序
1、单位自查
2011年5月27日-6月12日,各示范性硕士点填写《“十一五”示范性硕士点建设验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示范性硕士点建设的基本情况;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建设期间的成效、特色;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学科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建设任务没有完成的主要原因;是否继续申请“十二五”示范性硕士点等。
在2011年6月13日前将《“十一五”示范性硕士点建设验收报告》纸质版(一份)送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研417室),电子版通过校办公网发到研究生院余强邮箱。
2、学校自查
2011年6月中旬研究生院组织专家按照建设目标对各示范性硕士点进行检查,形成《南昌大学“十一五”示范性硕士点建设验收报告》,于2011年6月30日前交省学位办。
(二)验收结果处理
1、对“十一五”示范性硕士点的审查结果进行通报;
2、对已经完成建设目标、达到建设要求的示范性硕士点、允许其继续参与申请“十二五”示范性硕士点;对尚未完成建设目标的硕士点,取消其参与“十二五”示范性硕士点的申请资格。
二、关于“十一五”示范性硕士点遴选工作
(一)遴选条件
1、有一届以上硕士毕业生。
2、学术梯队强,研究方向稳定,科研成果丰硕,具有学科特点和学科优势。
3、学术思想端正,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自主创新意识和科研氛围。
4、全省经济建设、社会进步急需的学科优先考虑。
5、遴选的师范性硕士点应是具有特色和优势、有发展前途的学科,经过建设,能够达到博士学位授予点的水平。
(二)遴选指标和推荐限额
本次遴选按照一级学科硕士点申报。具体一级学位点名称见《学科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附件二)。
“十二五”期间,全省共建设示范性硕士点27个,各学校推荐申报名额见附件三。
(三)遴选方法和程序
1、2011年5月27日-6月12日:各申报硕士点填写《江西省高等学校示范性硕士点申报书》(附件四)。
2、2011年6月13日前将学院盖章并签署意见的《江西省高等学校示范性硕士点申报书》纸质版(一份)送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研417室),电子版通过校办公网发到研究生院余强邮箱。
3、2011年6月中、下旬,校内进行评审,形成我校申报“十二五”示范性硕士点名单并将相关材料上报教育厅。
附件:一、关于对“十一五”示范性硕士点进行验收并遴选“十二五”示范性硕士点的通知(赣教研字[2011]7号
二、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
三、各学校推荐申报名额
四、江西省高等学校示范性硕士点申报书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