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 号)、《南昌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试行)》(南大研函[2018]61号)、《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南大经管函〔2019〕04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严明招生录取纪律,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障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复试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健全监督机制,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科研潜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考核成绩量化按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确定,体现报考学生的综合水平。 5、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导师 “区域与产业经济管理”博士点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数为1人,招生导师为刘耀彬教授 三、招生组织管理 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监督落实招生录取各环节,确保所有参与招生录取工作的教师秉承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落实各项工作。 1、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学院主要领导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和学院纪检书记 成员:(不公开) 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教师参与招生录取工作,加强对参与招生录取教师的培训,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 2、材料审核小组 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 成员:(不公开) 3、学科考核小组 组长:学院主要领导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 组员:(不公布) 负责对具备考核资格的人员进行思想品格、专业素质和科研能力的综合考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考核实施方案 1、外国语(英语)水平测试: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口语交流能力。该项总分值为100分,须达到及格分数线60分,但不计入综合测评总分。 2、专业基础考试:主要考核《微观经济学》的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形式为笔试,该项总分值为100分,须达到及格分数线60分,但不计入综合测评分。 3、专业综合考核(面试): (1)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考生PPT讲解15分钟,对现有课题研究方向、攻读博士设想及研究计划、预期研究成果等进行展示。 (3)该项总分值为100分,由五位专家各自独立评分,取五位专家测评得分的算术平均值,此分值计入综合测评总分。 4、科研水平考核: (1)主要考核考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情况,考生应提供相关科研成果的原件。 (2)该项总分值不设上限,计分办法为:学院认定的奖励期刊目录中A+类论文计100分,A类论文计80分,B类论文计60分,C类论文计50分,此分值计入综合测评总分。 5、综合测评总分:综合测评总分=专业综合考核分值*50%+科研水平考核分值*50%。 6、考核时间:2019年2月26日上午9:30-15:30 考核地点:南昌大学前湖校区外经楼411会议室 7、体检在考核阶段统一进行,2019年2月25日-26日由校医院组织。 五、录取原则 1、凡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以及材料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2、按综合测评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名单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六、招生录取工作纪律 (1)回避制度。凡与报考考生有直系亲属关系的教师不能参加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材料审核小组和学科考核小组。 (2)录取工作各环节严格遵守国家、省和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纪律要求。 (3)招生复试录取过程要求全程录像、录音并保存备查。各工作全过程要规范操作,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保证综合测评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七、监督机制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或研究生院提出,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0791-83969340。学院监督投诉电话:0791-83969473。 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9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