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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重点学科验收,十二五重点学科遴选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4/12/09 05:09

南昌大学研究生院(通知)



关于江西省高等学校“十二五”重点学科遴选及

“十一五”重点学科验收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江西省高等学校“十二五”重点学科遴选及“十一五”重点学科验收的通知》(赣教研字[2011]3号)文件精神,江西省教育厅决定开展我省高校“十二五”重点学科遴选及“十一五”重点学科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十二五”重点学科遴选工作

(一)申报指标

全省共遴选60个重点一级学科(其中南昌大学17个申报指标),44个二级学科。研究生培养单位按一级学科申报;其他本科院校(含民办院校)按二级学科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的学科必须具有良好的学科基础(包括学科方向、学科带头人、学术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条件建设、管理制度等),在本学科领域具有明显的优势和鲜明的特色。

22010年我校新遴选建设的物理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临床医学(外科学)和临床医学(内科学)等5个高水平学科不能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

12011527-6月12:各学科点申报,填写《江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申报书》(附件二)。

22011613日前将学院盖章并签署意见的《江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申报书》纸质版(一份)送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研417室),电子版通过校办公网发到研究生院余强邮箱。

320116月中、下旬,学校在校内网络上对申报材料进行公示,然后校内进行评审,再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形成17个我校申报“十二五”重点学科名单并将相关材料上报教育厅。

(四)填表注意事项

1、学术队伍中的成员必须是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包含兼职人员)。

2、申报书中所填的教学、科研成果等业绩必须是以本单位名义取得的。

3、学科人员及其成果不能在不同学科、不同方向重复使用。

4、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

二、关于“十一五”重点学科验收工作

(一)验收目的

验收工作参照各二级学科在“十一五”《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申报书》中所提出的建设目标进行。

(二)验收程序

12011527-6月12各学科按照2005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申报书》的建设目标进行自查,填写《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十一五”重点学科验收报告书》(附件三)。并于2011613日前将学院盖章并签署意见的《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十一五”重点学科验收报告书》纸质版(一份)送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研417室),电子版通过校办公网发到研究生院余强邮箱。

220116月中旬: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

320116月下旬: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42011630日前:研究生院向省教育厅、省政府学位委员会提交学校的“十一五”重点学科验收工作报告,同时上报《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十一五”重点学科验收报告书》。

5、省教育厅对各校的自查验收工作进行审查。对于在“十一五”期间配套经费投入不到位,或建设成效不明显的将予以省内通报。


附件:一、《关于江西省高等学校“十二五”重点学科遴选及“十一五重点学科验收的通知》(赣教研字[2011]3号)

二、江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申报书

三、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十一五”重点学科验收报告书



研究生院

一一年五月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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