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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示 | |||||||||||||||||||||||||||||||||||||||||||||||||||||||||||||||||||||||||||||||||||||||||||||||||||||||||||||||||||||||||||||||||||||||||||||||||||||||||||||||||||||||||||||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1/11/04 02:44 | |||||||||||||||||||||||||||||||||||||||||||||||||||||||||||||||||||||||||||||||||||||||||||||||||||||||||||||||||||||||||||||||||||||||||||||||||||||||||||||||||||||||||||||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1年11月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学院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是在经济管理学院党委领导下,经济管理学院团委和南昌大学研究生会指导下的研究生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团结本院研究生,全心全意为本院研究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才服务。 第三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开展各种形式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提高会员的政治觉悟、道德水平和公民意识。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凡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在读的中国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并承认本章程的,均为本会会员。会员享有本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应承担本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实行监督;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的权利; (四)正当权益受到损害时,要求本会予以保护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声誉和利益,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支持本会工作。 第三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七条 主席团职能介绍: (一)负责学院研究生会的全面工作,并定期主持召开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会议、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及全体会议,讨论制定研究生会工作计划、活动方案,统筹安排各项工作; (二)建立健全学院研究生会内部组织机构,协调各部门关系,检查督促各部门的工作进展,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 (三)定期向学院汇报研究生会工作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并及时向研究生传达学院各项工作安排和决议; (四)传达校研究生会相关活动通知精神,并动员学生积极参加。 第八条 各部门职能介绍: (一)学术部 1.负责院研究生的学术工作,为学院研究生创造学术交流的机会、提供学术交流的平台,鼓励学术研究和学术创新; 2.组织和策划包括学术讲座、学术论坛等学术活动,以“创新”为核心,提高和展示学院研究生的学术科研能力; 3.搜集学术科研信息,反映最新学术科研动态,搭建学术交流平台,促进研究生群体学术交流,营造良好的学术科研氛围。 (二)文体部 1.负责开展学院研究生文体活动,营造良好文化氛围,增强研究生健康意识; 2.丰富校园文化,提高研究生文学、艺术修养,培养艺术骨干; 3.发掘研究生的文体需求,针对研究生群体组织相关文体活动,加强与校外文体组织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会组织的联系,积极参与校内外文体交流活动; 4.组织动员学院研究生参加康乐运动会,负责运动员的选拔工作。 (三)宣传部 1.负责学院研究生会各项活动的新闻报道和活动记录,宣传阵地的创新创建和运营维护; 2.负责投稿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官网; 3.宣传学院研究生会的工作成果及活动的开展情况,配合好其他各部门的活动; 4.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组织学院研究生进行理论学习,并紧紧围绕学校学院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四)生活部 1.定期开展电信防诈骗宣传,增强学院研究生安全意识; 2.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检测,掌握学院研究生心理健康状况; 3.及时了解、记录学院研究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并及时向学院研究生反馈相关权益问题的解决方案。 第四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 第十条 本章程自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成立之日起生效。 三、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学院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2021级研究生新生暂无课业考试成绩 五、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经济管理学院今年暂未召开研究生代表大会。原拟定于十月底举行,现因疫情防控,拟将研究生代表大会推迟至十一月底。 六、学院研究生团总支指导研究生会主要责任人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南昌大学研究生会邮箱ncdxyjsh@126.com反映,公示期:11月4日-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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