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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资料室过刊借阅制度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4/12/16 08:40

一、本室过刊、过月报纸供我院教职工借阅;本科生考研、毕业班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及中低年级学生各门专业考查课,凭校园卡或有效证件入室查阅。

二、外单位读者凭工作证(需经工作人员同意)押证后入室借阅。

三、校园卡限本人借阅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借和涂改。

四、校园卡如有遗失,应及时来资料室挂失,并及时查询图书所借情况,如果发现问题,以便及时处理,若延误挂失,后果自负。

五、过月报纸只限室内阅览,不外借。若读者需复印报刊资料请办理出借手续后复印,用毕当即归还。

六、教师、博士生借阅过刊,每人不得超过六册,十五天内归还。研究生每人不得超过三册,七天内归还。如需延期请办续借手续。

七、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将报刊(合订本)阅览后,应放置于原处,未办理外借手续者,不得将报刊携带出室外。

八、读者必须爱护报刊和条形码,如有涂写、损坏、遗失,则按有关部门规定,按书价赔偿2-5倍。

九、阅览室内,不准随地吐痰,严禁吸烟,禁用家用电器。

十、此制度自二〇〇〇年三月一日起实行(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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