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以及省教育厅和学校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计划情况,现发布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一、调剂专业与调剂计划数 一级学科与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数与上线人数 | 调剂计划数 | 招生计划数 | 上线人数 | 理论经济学 (全日制) | 政治经济学 | 4 | 0 | 4 | 西方经济学 | 4 | 2 | 2 | 世界经济 | 4 | 2 | 2 |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4 | 2 | 2 | 工商管理 (全日制) | 企业管理 | 7 | 4 | 3 | 会计学 | 8 | 5 | 3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3 | 0 | 3 | 统计学 (全日制) | 统计学 | 8 | 6 | 2 | 金融 (全日制) | 金融(专硕) | 30 | 5 | 25 |
二、调剂要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仅接受初试科目业务课一为数学三、数学二或数学一,且分数达到100分及以上的考生。 (2)仅接受初试科目外国语为英语一(金融专硕可以为英语二)的考生。 (3)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 (二)各专业调剂具体要求 序号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调剂具体要求 | 1 | 政治经济学 | 业务课二为:经济学门类相关科目 | 2 | 西方经济学 | 业务课二为:经济学门类相关科目 | 3 | 世界经济 | 业务课二为:经济学门类相关科目 | 4 |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业务课二为:经济学门类相关科目 | 5 | 企业管理 | 业务课二为:管理学门类、会计学门类相关科目 | 6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业务课二为:管理学门类相关科目 | 7 | 会计学 | (1)仅接受本科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的考生; (2)业务课二为:管理学门类或会计学门类相关科目 | 8 | 统计学 | 业务课二为:经济学门类、统计学门类、会计学门类相关科目 | 9 | 金融硕士 | (1)仅接受本科专业为金融学、国际金融、金融工程、金融数学、投资学、财务管理、会计学专业的考生 (2)业务课二为:经济学门类相关科目 (3)报考专业与金融专业相同或相近 |
三、调剂细则 序号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调剂细则 | 1 | 政治经济学 | 按照(1)和(2)两项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遴选 (1) 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的初试总成绩; (2) 获国家级奖励,在总分基础上每项加5分;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在中文核心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在总分基础上每篇加5分;具有三个月及以上留学经历加5分。 | 2 | 西方经济学 | 3 | 世界经济 | 4 |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5 | 企业管理 | 6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7 | 会计学 | 8 | 统计学 | 9 | 金融硕士 | (1)优选从外国语为英语一的生源中择优遴选;当英语一的生源不足时,再从英语二的生源中择优遴选; (2)当外国语均为英语一时,按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的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遴选;同等条件下,按业务课一的初试成绩择优遴选; (3) 当外国语均为英语二时,按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的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遴选;同等条件下,按业务课一的初试成绩择优遴选。 |
四、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按照招生计划数计算。 各学科复试比例: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的复试比例为1:1.5; 金融硕士复试比例为1:1.2 五、接收调剂时间 1. 我校拟于3月23日8:00—20:00开通考生调剂报名,请考生在此期间登陆研招网调剂系统申请调剂。 2.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调剂程序 1.考生填写调剂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按要求填报调剂我校相关专业志愿。 2.学院审核调剂。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内将拟调剂的合格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后,汇总拟调剂考生总表报研究生院审核。 3.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发出调剂复试通知。经过院系挑选的考生,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知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4.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中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七、调剂复试办法 1. 根据学校招生复试政策,确定复试内容、形式:专业课笔试(100分,2.5小时);专业综合面试(10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50分)。(专业课笔试、专业素质综合面试及格分均为6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及格分为30分。任一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 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外语面试成绩汇总形成该考生的总成绩,并按照考生综合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一志愿考生:初试分数/初试总分值*60+复试总分/250*40;调剂志愿考生:初试分数/初试总分值*50+复试总分/250*50。) 八、联系方式 电话:0791-83969472/83969473张老师/林老师
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9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