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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
发布人:admin2 发布时间:2017/05/10 03:02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社联关于开展江西省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赣社联发[2017]22号),江西省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已开始,请各相关单位按通知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申报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及学科分类 1.评奖范围 在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符合《实施细则》评奖条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2.学科分类 以著作类、论文类、智库研究类和科普、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类4种成果形式分类,按相近学科分成12个学科申报。 二、申报办法 1.凡属本次参评范围的成果,由作者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选择申报成果形式和学科。 2.各学院和独立建制科研机构集中受理本单位的成果申报,社科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登记表》、申报成果及社会反响材料、相关证明材料。 2.《江西省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A4纸双面印制)一式7份(社科处留存1份)。 3.著作类和科普、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类成果一式6份;论文类成果和智库研究类成果一式6份,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外文类成果须附中文译文。 4.著作类和科普、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类成果的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须单独装订成册6份(装订格式见附件6),论文和智库研究类成果须按申报成果、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顺序装订成册6份(装订格式见附件7)。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突出重点,不超过50个页码。 5.附件材料统一采用胶装,不得使用装订机装订。 6.凡申报参评者,均须按要求报送成果原件。申报参评材料(成果及附件材料),其中一份保留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另5份隐去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 四、其它事项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按照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优秀成果的推荐申报工作。 2.《江西省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登记表》(由各单位填写)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张水香办公邮箱。 3.凡申报参评的成果及其材料,评审结束后由省社联智库建设与成果管理处留置存档,不论获奖与否,均不退还本人。 4.校内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 2017年6月1日(学校申报材料上报日期为6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张水香,联系电话:83969254。 附件:附件1.江西省社联关于开展江西省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附件2.江西省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附件6.江西省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附件材料(著作类、科普类) 附件7.江西省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附件材料(论文类、智库研究类)社会科学处 2017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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